(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刘洪波先生、曾蔚女士、李洁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三位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刘洪波先生、曾蔚女士、李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