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洪波))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洪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刘洪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刘洪波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其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刘洪波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任职资格的情况。提名人已对其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特此声明。
提名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