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7日下午15:30在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1819号中威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李一策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4日),公司股份总数为302,806,028股。共有170名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346,649股,占总股本的30.4970%。其中,现场出席2名,代表股份90,583,020股;网络投票168名,代表股份1,763,629股。中小股东共168名,持股1,763,629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2,155,849股(99.7934%),反对114,200股(0.1237%),弃权76,600股(0.082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72,829股(89.1814%),反对114,200股(6.4753%),弃权76,600股(4.3433%)。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