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323)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48.86元/股,期限为12个月。
截至2025年2月7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398,790股,占总股本的1.3332%,最高成交价为41.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5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41,991,437.81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年6月21日,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48.46元/股。
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或影响上市地位。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3年内未实施完毕,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