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于2025年2月6日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9层会议室举行,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01人,代表股份455,138,000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八项议案,包括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方案、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项、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以及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1-7的同意率均超过99.9%。
表决结果显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确保了股东广泛参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