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提议召开,定于2025年2月5日14:30在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5日9:15至15:00。会议通知及更正通知分别于2025年1月15日及1月24日发布。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53人,代表股份91,798,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397%,全部通过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30,808,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1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公司解决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关联交易的提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0,994,599股,占99.1243%;反对191,010股,占0.2081%;弃权612,869股,占0.667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004,599股,占97.3907%;反对191,010股,占0.6200%;弃权612,869股,占1.9893%。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