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霸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1月18日发布通知,公告刊登日期距召开日期达15日。会议于2025年2月5日下午13:30在江苏省宜兴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9,572,8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1220%。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127,852,368股;网络投票股东115人,代表股份1,720,500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115人,代表股份1,720,500股。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卢凤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