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相关报批事项已在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公司全资子公司。
标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增强独立性、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