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的情形,特别是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每位股东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时,投票方式分开进行。股东会主持人需告知累积投票方式并提供相应选票,董事会秘书负责解释。股东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或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则投票无效。当选董事或监事需获得超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股份。若当选人数不足或票数相同无法决定当选者,公司将尽快召开新股东会补选。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