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398,833元,住所位于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园林机械及配件、农业机具等制造、加工、测试,以及进出口业务。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发起人包括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等,持股比例分别为44%、24%等。
章程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稳定、持续,优先考虑现金分红,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变更需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