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子君))
本人张子君,同意由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体如下: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况。
四、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五、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六、具备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有5年以上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全职工作经验。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