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参股公司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对参股公司的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办法适用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下且无实际控制权的企业,遵循依法合规、突出主业、强化管控、合作共赢原则。公司通过外派人员及授权代表参与参股公司决策,外派人员需依法依规行使权利,及时汇报重大事项,不得损害公司及参股公司利益,承担参股投资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证券法务部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进行投后跟踪管理、文件传递、产权登记等工作。党群工作部负责筛选、推荐外派人员候选人,考核履职情况。财务部负责收集财务报表、监督审核财务预算、决算等方案,原则上不提供借款或融资担保支持,特殊情况需严格审批。其他职能部门按职责范围履行管理职责。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