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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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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

主要内容包括:1) 公司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确认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2) 激励计划的目的,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3) 激励对象确定依据和范围,涵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191人。4) 股票来源、数量及分配,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总量不超过1,912.60万股,首次授予1,612.60万股,预留300万股。5)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及禁售期。6) 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首次授予价格为3.63元/股。7) 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及其他相关内容。

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尚需进一步履行公示、审核及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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