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注册稿))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重庆两江新区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为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为816,395.2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分别为重庆产业母基金52,860,959股、两江投资集团32,368,634股和两江产业集团37,740,010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均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上市公司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交易对方承诺所持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或潜在争议。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为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