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月))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舆情包括负面媒体报道、不良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事件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公司设立舆情工作组,由总裁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舆情处理的决策和部署,包括启动和终止处理工作、评估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上报信息等。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资本市场舆情信息采集,各部门及子公司需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积极面对和系统运作。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工作组会议决策,采取调查、媒体沟通、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等措施。公司强调保密义务,对违反者追究责任,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