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关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本公司经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于上市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