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28.78%的股权,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审查。
评估机构同致信德评估和中瑞世联分别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和经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备案的专业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交易各方不存在利益冲突,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遵循市场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资产范围一致,评估程序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定价公允,评估过程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评估方法合规,评估程序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认为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定价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