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28.78%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披露前股价波动情况进行自查。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首次披露本次交易预案。预案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内(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5日),公司股票价格、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涨跌幅如下:旗滨集团(601636.SH)从6.68元/股跌至6.61元/股,跌幅为-1.05%;上证综指(000001.SH)从3,489.78点降至3,386.99点,跌幅为-2.95%;申万玻璃制造指数(857121.SI)从3,598.86点降至3,481.82点,跌幅为-3.25%。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为1.9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为2.20%。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