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66,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格力金投)。发行价格为7.5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格力金投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全部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2025年1月23日,公司与格力金投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规定格力金投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协议还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国资审批单位批复,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生效。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战略,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国投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