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和资格。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定价方式合理,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发行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现状、公司情况及发行影响,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论证分析报告论证了发行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细说明了募集资金的背景、使用计划及其对公司的影响,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未损害股东权益。公司对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条款设置、签署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重视投资者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还需取得国资审批单位批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