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2024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据此变更原会计政策,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执行。 3、变更后: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