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行权价格及回购注销、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利生物”)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解除限售:海利生物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总数的45%。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层面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22.33%,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动保板块解除限售比例为0,人保板块为100%,公司总部为80%。5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价格调整: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7513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9.5213元/股。
回购注销:因1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担任监事及动保板块子公司剥离,合计回购注销223.78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214万份股票期权。回购价格为4.7513元/股,并支付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法律意见书认为,上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