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8日发布,内容包括会议基本情况、股权登记日、日期、地点、审议事项、登记办法、投票操作流程等。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的交易时间段。现场会议在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3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王欣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7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084,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0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与一名监事及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最终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