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明彦先生回避表决。预计2025年公司与楠梓电子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分销、销售、代垫费用等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不超过5,100万元、550万元、7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向先创电子销售产品及相关原物料金额不超过800万元,收取租金不超过5万元,向沪照能源采购金额不超过60万元,与新士电子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万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Schweizer Electronic AG.及其相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梅芳女士、吴传林先生回避表决。预计2025年公司向Schweizer及其相关公司销售产品金额分别为不超过15,000万元、44,600万元、7,200万元人民币,零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42万元。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约为28,948.99万元。
审议通过《公司市值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