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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模生物: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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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模生物)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南模生物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行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共计84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0.8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4.00万股,预留26.00万股,总计1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7%。授予价格为每股12.87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归属期分为三个阶段,首次授予部分分别在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归属40%、30%和30%。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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