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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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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受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举行,由董事兼总裁潘水苗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3)《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8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03,134,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100%。中小投资者共7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3,909,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265%。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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