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受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23日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陈焕龙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2025年1月7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1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内容,股权登记日为1月20日。网络投票时间为1月23日的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5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54,410,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26%。其中,网络投票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9,401,569股,占1.1907%。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表决结果显示,《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议案》获得通过,同意637,458,468股(97.4096%),反对15,563,549股(2.3782%),弃权1,388,100股(0.212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116,687股(88.3947%),反对15,563,549股(10.6549%),弃权1,388,100股(0.9504%)。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