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矿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海南矿业已履行以下程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2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025年1月16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2025年1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调整涉及取消5名激励对象资格,减少6名激励对象的部分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31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85.40万股调整为1,607.20万股,预留股票数量由421.35万股调整为401.8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由3.83元/股调整为3.81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月23日。本次授予满足《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