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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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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法律见证并出具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通知于2025年1月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下午15:00在长沙总部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共有273名股东或代理人参与,代表股份200,029,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456%。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票198,009,419股,占98.9899%,反对票1,870,617股,弃权票149,900股。中小投资者同意票58,773,024股,反对票1,870,617股,弃权票149,900股。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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