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特此公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