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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钢股份: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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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14点30分在南京市六合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13人,代表股份4,572,414,418股,占总股本的74.166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项议案:选举杨峰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继续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钢材提供担保;申请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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