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针对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因原法律意见书中关于中小投资者股东数量和议案一、二、三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含网络投票)存在统计错误,现予以更正。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0,256,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07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4名,代表股份数49,704,660股;网络投票股东56名,代表股份数551,554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56名,代表股份数551,554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已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详细列出。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