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凯立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为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国浩律师见证了此次大会,并确保意见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22日15:30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林路4288号凯立新材综合办公楼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如期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267,533股(98.9399%),反对239,467股(1.0182%),弃权9,825股(0.0419%)。关联股东未出席。
出席人员包括13位现场股东代表(持股12,777,159股)及46位网络投票股东(持股10,739,666股),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亦出席。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国浩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