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慧芬))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慧芬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慧芬已书面同意此提名,并通过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刘慧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刘慧芬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她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票,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刘慧芬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承诺确保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此提名日期为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