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邦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对象、审议事项等内容。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13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刘同科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4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0,519,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64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