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24AN025-6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瑞芯微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调整原因:2024年12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并于2025年1月21日完成分配。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需对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法:派息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4.62元/份调整为44.37元/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4.07元/股调整为33.82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4.07元/股调整为33.82元/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