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金华市国际陆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陆港产发”),其控股股东为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华交投”),实际控制人为金华市国资委。陆港产发通过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式,从金华国资运营公司获得通济国投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尖峰集团55,564,10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6.15%。本次权益变动后,尖峰集团控股股东仍为通济国投,实际控制人仍为金华市国资委。陆港产发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本次变动旨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资运营效率。陆港产发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此外,陆港产发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