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达成事项之财务顾问报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根据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22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2月21日届满;分两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分别为2022年9月28日及2023年2月17日,第二个限售期分别将于2025年9月27日及2026年2月16日届满。
2022年业绩考核达标情况如下:2022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33.18%,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5.40%);相较于2019年,2022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为124.34%,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73.59%);2022年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5.47%,满足考核要求。经核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泸州老窖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符合相关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