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炼石航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4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45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53,530,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44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