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子公司负责人。舆情工作组负责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并制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报道,及时向深交所及监管机构沟通上报。
舆情信息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或不实报道、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信息等。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及时性、透明性、责任性和公正性。重大舆情需迅速调查、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必要时发布澄清公告或采取法律手段。
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对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受到内部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