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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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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作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杨杰群律师、陈静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对其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红塔证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9:30在云南省昆明市红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景峰主持。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0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807,382,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198%。其中,现场出席1名,代表股份数100股;网络投票707名,代表股份数3,807,382,376股。中小股东及代理人701名,代表股份数184,112,776股,占3.9033%。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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