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该办法经多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于2025年1月20日通过。公司不得为除全资子公司以外的主体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未经决议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或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必要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担保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根据决议签署担保文件。公司应建立对外担保风险控制体系,定期核查担保行为,确保合规操作。公司董事、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