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就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
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是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4.22元/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5,000股,占首次授予总量的1.62%,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回购资金总额为1,709,1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82,914,712股减少至1,082,509,712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