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接受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1月4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范奇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3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7,722,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731%。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235名,代表股份数为17,430,400股,占2.9397%。列席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77,135,845股(99.6699%),反对567,240股(0.3192%),弃权19,360股(0.0109%)。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843,800股(96.6346%),反对567,240股(3.2543%),弃权19,360股(0.111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