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本次意见涉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根据公司决议及相关公告,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次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禁止性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适当情形,激励对象满足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79.35%,归属比例100%),个人绩效考核合格。16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可归属15.9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授予价格由10.69元/股调整为10.417元/股。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公司将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