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对拟聘任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了审核。审查结果显示:
纪晓文先生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条件,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小艳女士、涂圆圆女士、吉宇鹏先生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纪晓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朱小艳女士、涂圆圆女士、吉宇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小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