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佳汇国际中心 A座 4层,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就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于2025年1月17日15时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3号楼114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共93人,代表股份566,463,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91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其子议案、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涉及关联交易、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等。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