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月))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报告义务人需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重大信息涵盖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和仲裁、重大事件及其持续进展。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投资、提供担保、重大合同、重大诉讼、公司治理结构变更、重大风险事项等。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以面谈、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对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按程序编制公告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