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1月2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14: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圳金中环酒店公寓召开,由副董事长曹邦俊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同意票148,872,396股,占99.4016%;反对票770,915股,占0.5147%;弃权票125,300股,占0.0837%。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共279人,代表股份149,768,611股,占总股本19.6866%。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