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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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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12,简称:锦龙股份)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纪公司)函告,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和新世纪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2. 杨志茂:60,3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90.95%,占公司总股本6.73%,非限售股,拍卖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19日,拍卖人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因为司法执行。
  3. 新世纪公司:2,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0.8%,占公司总股本0.22%,非限售股,拍卖时间和拍卖人同上。

  4.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5. 新世纪公司:持股250,000,000股,持股比例27.90%,累计被拍卖2,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0.8%,占公司总股本0.22%。
  6. 杨志茂:持股66,300,000股,持股比例7.40%,累计被拍卖60,3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90.95%,占公司总股本6.73%。

  7. 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8. 本次拍卖尚处于公示阶段,最终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9. 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10. 若拍卖股份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新世纪公司仍为控股股东,杨志茂先生仍为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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